去霖海(1/2)
去霖海
红河滩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夜,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彻底扑灭。
烈焰扬起的浓烟将红河滩大片深绯色的沙地熏成了灰黑色,昨夜繁盛的美景只剩下一片狼藉,那座建造之初想要流传千古的宝塔,此时也只剩下半个黢黑的壳子。
待到几年、十几年后,昼夜不息的江风和大浪会将所有的风貌恢复如初,而经历过那一夜离奇大火的人们,余生聊起此事,一定会百感交织,不胜唏嘘。
不提以后,只说眼前。按照王玉衡的脾气,此番心血毁于一旦,肯定要大发雷霆,彻查到底,但实际上他只是象征性地处罚了安保部门,甚至没有追究田博汉团队的责任,显然是不想把事情闹大。
司令府很快就把当晚的伤亡情况清点出来——小部分人逃生时受了轻伤,意外遇难的只有一位年轻女子。
柳垂怜,兰芝歌舞剧团的歌女,雏星大赛冠军。王玉衡隐约听说过这号儿人,知道她是秦梨央的朋友,在城里有些名气,不过终归不是什么重要人物,给陈德送些钱财慰问一下也就罢了。相比之下,某些活人才更让他头疼。
失火事件过去一星期后,龙茗主动写信请求拜访司令府。王玉衡知道这小子回来了,心里的火气止不住往外冒——《蔷薇子弹》的事儿还没找他算账,他竟敢主动撞枪口!不过龙茗素来花头多得很,王玉衡好奇他葫芦里卖得什么药,还是抽出了半天时间与他见面。
龙茗果然玩得一手出其不意,见到王玉衡后立即行了个大礼,直截了当地提出:希望留在陈阳城,为司令大人效犬马之力。
饶是王玉衡见过大世面,也没料到这么一出戏。他紧蹙眉头,默默转着扳指,过了好久才冷笑出来:“我凭什么要信任你?”
龙茗早有准备,当即从提包中取出一沓子文件,呈到王玉衡眼前。“小人这些年在岗位上,整理了陈阳城所有官商要员的人际关系网,以及数百件用财权压下来的陈案冤案。这些资料关乎小人的身家性命,现在全部送给您,要杀要剐,随您处置!”
“哦?”王玉衡眼睛瞬间一亮,将资料接过来大致看了几眼,脸上表情愈发晦暗不明。这小子,不简单。
他将资料拍在茶几上,身子向椅背靠去,又点燃了一支雪茄,边吐烟圈边说道:“你这种两面三刀的家伙,有谁敢用你?”
龙茗扑通一声,将脑门重重扣在地板上。“小人罪该万死!先前抵不住叶鹤桐的威逼利诱,拍摄了《蔷薇子弹》这种歪曲事实的作品,损害了您的形象。但小人对天发誓,虽然因为两家的恩怨对您心怀不满,但绝无出卖司令府,伤害陈阳城百姓的念头,收集这些资料仅仅是为了自保,绝对没有对外泄露半分。”
王玉衡恍然想起来,这小子还是自己的前小舅子呢,满身都是心眼,跟他那个蠢姐姐一点都不像。
“你恨我,我可以理解,但现在怎么又想投奔我了?以你的才能,留在叶鹤桐身边想必会得到更大的重用吧。”
“叶鹤桐曾对小人承诺,他所做的一切只为损害您的声誉,防止您向南扩张兵力,绝不会做出伤害陈阳城百姓的事。可如今他的野心越来越难以收敛,不仅唆使幕僚频繁干预外地政商要事,甚至策划了呈央明珠塔的这场大火,想置您兄弟二人于死地。跟这种人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,小人幡然悔悟,决定重回故土,另则明主,踏踏实实做人。”
从这张油腔滑调的嘴里说出的话,真叫人倒胃口。
王玉衡伸手抖了下烟灰,脸上没什么表情,脑子里却在噼里啪啦地打算盘,倒不是思考龙茗这番话有几分真心实意,而是在评估这个人究竟有多少利用价值。不得不说,那一堆资料确实有不小的用处,只不过......
龙茗当然知道他在顾虑什么,遂主动提出:“小人不奢望留在您身边效力,只求恢复之前法官的职务,在您需要的时候献上一两拙技,便知足了。”
王玉衡突然坐直身子,伸手将雪茄掐灭在烟灰缸里,眼皮也不擡地说道:“你先回去吧,将来之事,还需要从长计议。”
龙茗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,转身从屋里退了出去,走下楼梯,穿过曲折的回廊,跨过高高的门槛,终于来到了院子里。今日天气晴好,暖融融的秋阳洒在身上,十分舒坦。
他了解王玉衡,不拒绝就代表了同意,既然今天能完好地从办公室出来,说明事情已经成了,接下来他要勤勤恳恳地织一张大网,将一切纳入掌控之中。
龙茗离开之后,王玉衡又点了一根雪茄,将那本厚厚的册子仔细翻看一遍。其实他也曾派人调查过圈子里的人脉网络,以及各大豪绅权贵的把柄,只是远没有龙茗观察地这么细致,考据地这么严谨。
这小子,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!王玉衡合上册子,默默地吸完一整支雪茄,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。
他有自信拿捏一个才华横溢的小人,却没有耐心继续容忍一个懦弱的叛徒。今当乱世,英雄豪杰固然令人敬佩,明哲保身却也无可厚非,最可恶的是成事不足,又贼心不死。
呈央明珠塔上,他放了王泗源一条小命,但对于这个人,他是一眼都不想再看到了。
*
一封“驱逐令”很快就送到了市郊的慈善医院里。
王泗源受伤不轻,肋骨折了五根,肩膀上的伤口一直发炎,双手掌心磨得皮开肉绽,浑身到处都是擦伤、烫伤。他在病床上躺了不到一周,就被司令府的警卫员押送至陈阳城关口,得令即刻离开,终生不得返城。
对于王泗源而言,这似乎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。
他站在寒风猎猎的官道上向前眺望,宽阔的大路在远方的天际线聚为一点,高悬的太阳在雾霭氤氲的空中化成了一块黄油,这是故乡数十年如一日的景色,今日就要永远告别了。
他没有什么行李,只有几件从霖海带来的贴身衣服,塞进背包里,扛在肩头上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。路两边是正在收割中的,如海浪一般起伏的金色庄稼地,鼻间是清甜的麦香,耳边是农民驱赶牛马的阵阵吆喝声。他走走停停,漫无目的,可以说是对未来毫无规划,但又一想,如今能够四肢健全的活着已是幸事,只要人还活着,天高海阔,总有容身之地。
不知走了多久,前方隐隐传来汽车的声音。很快,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出现在视野中,并在临近他的地方停了下来。王泗源好奇地望过去,只见车门打开,走下来一个头戴礼帽,身着毛呢大衣的年轻女子,竟然是叶宁欢!
“泗源!你还好吧!”她急匆匆地跑过来,扯着王泗源的袖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。
王泗源被她盯得有点不好意思,赶紧擡起手臂挡住脸上的伤痕,抱怨道:“姑娘,你给我留点面子,我现在难看得很。”
“都什么时候了,你还在意这个!”
叶宁欢头一次感觉眼前的男人如此鲜活——虽然浑身脏兮兮的,到处都是伤,但整个人还是像以前一样高高壮壮,眼神明亮,光是站在他身前,就感觉周遭的冷风被挡住了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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