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章 鸡毛掸子(2/2)
在方臻穿过来之前,整个院子要多破旧有多破旧,后来在方臻的努力之下焕然一新。
初秋修葺房屋那次,他就给屋子做过一遍扫除,所以屋顶还算干净,只有偶尔一个角落里会有一张蛛网,蜘蛛早就不知所踪。
在方家村有一个好处,干旱不仅对人有影响,对其他的生物来说同样生存艰难。像是南方常见的各种巨大昆虫,在这里是见不到的,毒虫也很少。
通常是在某个角落发现有蜘蛛一类的虫子时,它早就死了,只剩下一层干瘪的皮。
不过也不是所有虫子都不适合生存,蝗虫就很多,尤其是碰上灾年,除过旱灾水灾,蝗灾对当地人来说也是一种天灾。
还有一种虫子,村子里相对少,山里很多,都不用进深山,村子四面的这些荒山上随处可见,那就是蝎子。
只不过这些蝎子白天不见,夜里出动,不然叫安向晨见了,怕是再不敢出门一步。
这里的蝎子,不是苗疆那种又黑又亮的大毒蝎,一看就渗人。这儿的蝎子个头小,通常不超过一个巴掌大,身体呈灰色,有点类似透明的感觉。
方臻记得以前看毒物介绍时见过,这种蝎子被称为中华药蝎,其价值和使用途径,一看名字便可知晓。
他刚穿来时,就想过要不要干脆晚上出去抓蝎子卖钱,后来觉得不好存放,也不知道毒性如何,这玩意儿万一是个缝就能钻,他放哪里都不合适,别钱没赚着,把自己先给坑里边。
上辈子家住西北的战友就曾说过,他们村有一段时间不知从哪里听说有人收购蝎子,于是全村人都出动抓蝎子,夜里村里没光,山上一团团微弱的光跟鬼火似的。
那一阵子,家家屋里都有好几十个喝饮料的塑料瓶,瓶里都是满满的蝎子。
后来因为村民的“坚持不懈”,中华药蝎一度在当地绝迹。
他正想着呢,就听安向晨一声惊呼。刚转过头,安向晨已经穿着鞋踩在了炕上,一把扑进他怀里。
如果不是安向晨从小培养的仪态刻在骨子里,这会儿估计能把两条腿都盘上来。
方臻还以为想什么来什么,定睛一看,地上那黑乎乎一坨,哪里是蝎子,分明就是一只蜈蚣,哦不是,看腿型,应该是一只蚰蜒。
这玩意儿吧,说毒不毒,跟蜈蚣蜘蛛没得比,但它能钻进人耳朵里,总归不是什么好事。
“钱串子,你没见过?”方臻拍拍怀里的人,这话一方面是转移安向晨的注意力,一方面也是真好奇,现代社会城市里见得少,古代这种虫子不该是遍地跑?
“不曾……似乎是见过。”安向晨一愣,在方臻身边安心多了,便大着胆子仔细去看。方臻说的钱什么的名字虽没听过,但看样子,的确眼熟。
他刚才在出神,还没从方臻的“打一下”里回过神来,结果一低头就看见黑乎乎的东西跑得飞快,直冲他而来,所以才被吓了一跳。
缓过神定睛一看,原来是千足虫。他在家中也见过的,只是那时家中下人众多,即便是他,里外伺候的三四人至少是有的,区区一条虫,只怕他还没看清,就被下人踩死扔远了。
“千足虫。不过并不多见。”安向晨没打算下去,幸好打扫前被褥床铺都先收了起来,他虽穿着鞋,也只是踩在了炕板上,“府中日日洒扫,若这样还有许多虫,便是下人办事不利,要受责罚……”
安向晨这么说方臻就明白了,丞相是什么地位,虽然府里的日子跟嫡子嫡女没法比,勾心斗角也少不了,至少同是庶子的情况下,是比别家的庶子要过的好一些。
而且古代人,有条件的人家对生活质量的讲究要求只怕有时候比现代人还要高,那么多下人伺候着,家里干净到没虫子也不奇怪。
哦,苍蝇蚊子除外,那是人类难题,现代社会都灭不掉的噩梦。
方臻下了炕,将那只蚰蜒处理掉扔出了院外,到时候会有别家散养的鸡路过时当做点心吃下肚,不会在门口再吓安向晨一次。
见方臻回来,安向晨跳下炕。
有了虫子风波的闹剧,之前鸡毛掸子事件才算是彻底过去,两人间又恢复了日常相处的氛围和节奏,很快就将整个屋子洒扫一新。
别看安向晨当惯了少爷,这半年长进也不少,而且方臻虽然宠着他,却不会什么事情都大包大揽,该让安向晨做的也没少。
例如做饭时烧火,平时洗个衣服,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,都是两人分工合作。
就算方臻喜欢安向晨,也没想过给自己找个主子,天天伺候人。如果安向晨就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他们也走不到一块儿去。
安向晨可能依然会被方臻的能力打动,方臻可未必会喜欢上他。毕竟再好看的皮囊,配上一个不正向的内在,只会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。
他能接受安向晨做的少一点,学的慢一点,但不能接受一个人把照顾和宽容当做理所应当。
只有一味付出的感情,不叫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