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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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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喜欢哪套?”叶阮终于想起来问一下本人的意见。

西装笔挺,雁放眉头微蹙,对着镜子认真比了比,烧包地说:“主要是人长得帅,衣服只是锦上添花的作用。”

一旁的SA立马点头狂赞,叶阮心说你听懂了吗你就点头。

忽视了两人毫无参考价值的意见,他主动拍板:“换衣服去吧,就要你身上这套。”

鸦黑的西服滚着银边,戗驳领更添一丝优雅和休闲,雁放挑剔道:“会不会有点太张扬了?”

“比四年前那件适合你。”叶阮头一次牵起过去的话头,迟来的点评,“那套太沉闷了。”

猝然的回忆,袭来那个被栀子花香裹挟的朦胧夜晚。

雁放眨了眨眼,一旁的SA还眼巴巴地瞧望着,他欲接着话头说些什么,被叶阮推了一下腰:“换衣服,鞋子穿什么码?”

“……45的。”雁放被赶着回答完,意兴阑珊地去了。

叶阮购物风格雷厉风行,跟繁女士正好相反。末了又叫住SA,要一双搭配西服的当季新款皮鞋,皮带、袖扣配齐,领带太成熟,不必添置。

刷卡签单,雁放提着购物袋,小白脸一样屁颠跟在他身后满载而归,在SA的热情护送下走出店门。

天色已经完全黑了,料想是用餐时间,电梯层数跳的很高。

雁放手揣在棉袄口袋里,那团布料被叶阮攥得皱巴巴,打了个结在心上。

他踌躇许久,眼看着电梯终于开始下行,干脆问出口:“那天晚上在桌子底下,你为什么……撩拨我?”

最后三个字说得像良家妇女,掺杂了一股委屈。雁放等得心急,仿佛脚踝又挨了一次撩拨,在众目睽睽之下压着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。

“那在花园里,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?”叶阮用反问来揭过,好像这件事如果有因果,那也应该是他先种下的因。

雁放视线躲避,随心思挪来挪去,玻璃电梯右后方的店铺装潢的妖艳旖旎,看清店内展示架上的蕾丝布料,他的脸更加红了起来。

电梯门开了,雁放魂不守舍地跟进去,佝着腰靠在围栏上,不敢往旁边看,不敢展露出多一分的异常。

他心想林圃说得对,自己确实挺纯的。

耳旁乍然传来一声轻笑,在密闭的空间内燎烧着耳膜,窘迫更加难以遁形。

“叮”,电梯门打开,雁放当了三层楼缩头乌龟。身侧衣摆纠缠,叶阮从余光里直起身,纤细的、涂着红指甲的手一晃而过,轻轻搭在他的后颈上,安抚大型犬似的捏了捏。

叶阮压住嘴角的笑意。

傻子,他在心里说。

温泉酒店的高层套间,卧室门一推开,雁放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姿态,不自觉微微站直了。

叶阮换了一条墨绿色缎面荡领长裙,猫跟尖头鞋,鞋背到系带由蛛网似的花样装饰。头发打了卷,裸露的后背被一条长珍珠的苏托尔项链点缀,尾部钻石链条如一抹流星,划过窄腰,延伸到暗处。

雁放在这旁强装矜持,另一旁的宁远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,竖起大拇指几乎唱出来:“beau——tiful!She bright like a diaond~”

奇了怪了,雁放惊愕,这句他怎么能听懂了?

叶阮懒得搭理宁远,弯腰拾起沙发上的包,珍珠项链随着他的动作摇曳,滑过蝴蝶般的胛骨,他的目光也像蝴蝶落在雁放脸上,露出考究的神情。

“头发。”

雁放被一语击回,下意识擡手理了一下。宁远逮着他拿发胶抓了半天,摸起来扎手。

他忍不住问:“你说的办事不会真是去什么颁奖礼吧?”

二十分钟后,酒店司机将宾利缓缓停在位于唐人街的一家大型caso俱乐部前。

错乱有序的红绿色灯牌,随处可见的繁体或简体字样好像又把雁放拉回了熟悉的国内。

隐隐约约的金色光芒从两扇大门的缝隙间藏不住般泄露,有人推门而出,得以窥见富丽堂皇的大厅一角。

雁放的视线追随着那位身着脏旧西服的潦倒老头消失在拐角,转瞬间,又有一位衣着讲究的上流绅士揽着女伴推门进去了,那女伴模样有些熟悉,像是荧幕里出现过的美人儿。

宁远提前下了车,于车流中迅速地闪身于一侧的小巷。金属后门发出轻微的响声,有人探出头跟他照面,说话声在奢靡得令人头昏脑涨的夜色中听不真切。

随后,宁远探出半个身子,冲车窗方向比了个手势。

叶阮坐在车里补妆,红似干枯玫瑰的口红被印在他素净的唇上,收到信号,他不动声色地合上了手包。

后座的车门顷刻打开,雁放先下了车,让纸醉金迷的国外氛围迷了眼。而后,一截细韧的脚踝踩着高跟落地,拉长窈窕身形,叶阮的手搭着雁放站定,手臂自然地环进去,挽住了他的胳膊,姿态变得风情起来。

“走吧,带你去享乐。”

【作者有话说】

到了伯明翰,致敬一下《浴血黑帮》——“By order of the Peaky Blders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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