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历史军事 > 官场迷情 > 第29章 权利问题

第29章 权利问题(1/2)

目录

第29章权利问题

我坐在原告席上,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苏静美。她永远是那种淡漠冷傲,高高在上的姿态,甚至当她眼神扫视到我时,都是纤尘弗染,波澜不惊,更象是在例行公事。在她的注视下,审判长很不自然地咳嗽一声,然后整理自己的衣服。

我在心里偷着乐,看来这位美丽的苏副市长威力还真是不一般滴。虽然我认为她的这一巡视全场纯粹不过是种身份上的自我显示,其实眼睛里什么都没看到。

长川市东城区法院民事庭内外,人头椽动,水泄不通,录影用的聚光灯直射、拍照时的闪光此起彼伏。而且还吵,手机铃声、记者的报道、外头粉丝“XXXX我爱你,就象老鼠爱大米”之类的齐声口号――总之,人声鼎沸,闹哄哄地跟个菜市场似的。审判长的槌子连敲N次,法警出动又制止了N次,才总算开了庭。

开庭了。

先是简单的庭审前奏,起立、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,审判长询问核实双方身份职业,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,宣布案由及原告诉讼请求,等等。原告――当然就是我,诉讼请求主要有三点,这也是在之前递交法院的诉状里写明了的:一、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;二、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,并向原告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;三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
这个诉状,我是在网上找了几个案例对比着写的,诉讼请求这块其实我想说的只有第二条,就是让被告林曼琴赔钱。其他的无所谓,赔礼道歉那些个虚的我也用不上,就算放她一条生路好了。可是我看人家那诉讼请求都有N多条,我这就一条太单了,也太显着我这人财迷。于是就按人家那个估摸差不离地加了两条,好歹也让这玩艺看上去专业点。

然后就是法庭调查,双方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什么的。

证据这玩意,我还真没多少,其实我觉得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――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。再说了,我写的东西我没证据,她偷我的倒能整出证据来啦?还反了她!林曼琴这不整个一典型大波无脑吗?别看她电话里装没事人一样,指不定心里多害怕呢。以俺这口才,待会冲上前去拎起她质问几句她立马就得给我蔫菜玩完。

想到这里,我抬头看了一眼坐对面的林曼琴。

自从进入法庭,我就端着一副趾高气扬、志在必得的架子――当然了,这个形象是我早几天前就设计好的。我是原告,我是受害者,我光明磊落我心底无私我肯定要有一个压倒性的气概啊,就是那种大无畏的姿态――让被告、小偷、侵权者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发抖吧!

相反,看到林曼琴,我就知道她完了。虽然她倒没有发抖什么的,不过脸色苍白、眼圈发红,一看就是做了亏心事。呵呵,名不正言不顺啊她,气势肯定就弱。

不过看到林曼琴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,我又有点心软。当然,她承认就行了,我也就不追究其他什么责任了。党的政策不是说过,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吗?就算她一时利令智昏,只要知错能改,也不要把人一棍子打死嘛,这样也能显示出咱宽宏大量的本性、恢宏辽阔的心胸――特别是当着这么多美女(当然,FANS们的素质良莠不齐,其中也有恐龙级别,这个倒是没有办法控制,汗!),还有这么多记者媒体的面,建立一个优秀而正面的形象相当重要,一定要注意保持好自己的风度。

当然,熟归熟,钱是一定要赔,这是最起码的,没什么好商量。

我扫视一眼我开始考虑等会胜诉出庭,应该在那些伸过来的话筒前说些什么。这个可得想好了,说的话要把我这个富有才华、很有真情的特点体现出来,适当的地方还要幽上一默。

我又看着苏静美,她坐的位置距离我才几步之遥,这么近的距离,这么一绝色佳人,视线实在没办法绕开。我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她的一举一动。当然事实上来说,从坐下起她就一直没动过,保持着一个固定的姿势,象个冰雕美人。我很想了解下当她知道我的真实身份(什么真实身份?还007啊?不过就写了本书嘛!汗!)后她的想法。会不会还是那种眼高于顶,目中无人的样子?这个问题,有点意思。

很快庭审进入到法庭辩论的阶段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