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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人证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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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人证

是的,书的结束章也是我给秋叶最后的话,这个伊琳应该能记得,她可以证明是我说给她的,书上一字没改,都是我写的。

可是证人证言也不是说过就合法有效,得有相应证据。法官总不能听伊琳这么一面之辞地说句话就把书判给我了吧?我联系过《寒血传奇》的运营公司,他们的客服告诉我,我们在游戏里的对话不可能被记录保存,因为没有哪家游戏的服务器能有这么强,除非我说话的时候截屏,自己保留证据――跟没说一样,我当时能想到这个,书还能给人剽了?

这就表示了我没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,无法取证,也取不到证。

说到取证,牵涉到的就更说不清了。

我在《跳舞》一书中提到关于我和秋叶的感情经历,就算《寒血传奇》游戏里有人知道有人记得吧,这个证明,怎么取得?

即使下定决心,在这几天时间把分散在天南海北的玩家本人找到,那些玩家又凭什么相信我就是横刀一笑本人,我不是偷了别人帐号?再次假设他们愿意为我们在《跳舞》书中的经历作证,这种证词就会合法有效吗?

太抽象了,因为一切一切都是虚拟:虚拟的世界、虚拟的环境、虚拟的对话、虚拟的经历――除了感情,我对秋叶的爱恋绝非虚拟,可是这个能作为证据吗?

研究了几天法律,熬死N多脑细胞后,我开始同情那几位收我咨询费的律师,他们的不知所云实在是无可厚非,面对这个复杂抽象没有成法没有案例的官司,我这个当事人都快晕死了。

但是后脚跟踩到悬崖边上,没法再后退。我已经上诉了――还是我自己来,还是没有直接有效的证据,那就还是那句话:听天由命吧!

但是这次伊琳必须出现,否则我还是死定了。因为只有她能提供证言,证明《跳舞》一书是我写的,而且写的就是我跟她之间的网游情缘――至于这个证言合不合法,是否有效,就交给法庭吧,让法官大人也来为考察这个证据摧残他尊贵的脑细胞吧!

百分之零点零零零几的胜诉可能下,把水搅浑,就是我现在的希望,至少这样还能保留一丝悬念。

明天就要开庭。

午夜时分,从网吧出来,我在黑暗的街道上慢慢游荡,象个幽灵。这个冬天有点冷,抬头看看天上,没有月亮没有星星连只鸟也不肯飞过。却想到一首诗:月朗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。写得真好。无枝可依,就是这味儿,我从来没有感到过现在这样孤单。形单影只,茕影相吊――他妈的后边连个影子都没有。

怎么会想诗歌上了?不会再去抄袭一把古人,来个歌以咏志幸甚至哉吧――我摸摸脑袋,怀疑自己有点发烧,而且应该烧到两眼放光脑子进水出烟冒泡那程度,我对此感到非常忧虑。

就这样,在忧虑中我惴惴不安地度过了二审前的最后时光。

开庭了!

开庭了。

我坐在上诉法庭的原告席上发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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