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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5章 枕边人雇凶,17年夫妻情断刀下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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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此,三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去向,都已经明确:陈友胜,28岁,贵州盘县人;刘增明,26岁,云南保山人;陆海龙,22岁,四川攀枝花人。经过调查,这三个人都在昆明打工,平时游手好闲,没有固定的工作,而且三个人都没有犯罪前科,这让侦查员有些意外,没有犯罪前科的三个人,为什么会联手杀害一个素不相识的人?

更让侦查员疑惑的是,这三个人,分别来自贵州、云南、四川,和罗平没有任何关联,和死者吴发喜,也没有任何来往,没有任何交集,唯一能勉强扯上关系的,就是吴发喜生前也在昆明做过生意。尽管心中充满了疑惑,但现在,最要紧的事情,就是尽快将这三个嫌疑人抓捕归案,只有抓到他们,才能弄清楚事情的真相。

罗平县公安局立刻成立了抓捕小组,连夜赶往昆明,展开抓捕工作。经过一天一夜的侦查,9月22号下午5点多,抓捕小组通过线索得知,这三个犯罪嫌疑人,出现在了昆明市的一家网吧里。

晚上9点多,抓捕小组赶到了这家网吧。网吧里灯光昏暗,烟雾缭绕,挤满了上网的年轻人,键盘敲击声和游戏音效声此起彼伏。侦查员悄悄潜入网吧,仔细查看每一个角落,很快就找到了陈友胜、刘增明和陆海龙三个人,他们正坐在一排电脑前,专注地玩着游戏,神情投入,完全没有意识到,危险已经降临。

“不许动!警察!”抓捕小组的民警迅速上前,亮出警官证,将三个人团团围住。陈友胜、刘增明和陆海龙三个人,瞬间愣住了,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惊慌和恐惧,他们试图反抗,但很快就被民警制服,戴上了手铐。

抓捕过程非常顺利,没有发生任何意外。三个嫌疑人被带回警局之后,面对民警的审讯,一开始还试图狡辩,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,但在民警出示的证据面前,他们终于扛不住了,先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:9月20号下午6点多,他们三个人从昆明赶到罗平,入住了那家快捷酒店;9月21号凌晨2点多,他们潜入吴发喜的工地,将吴发喜杀害;案发当天早上,他们分开离开罗平,返回了昆明,本以为能逍遥法外,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抓获了。

三个嫌疑人虽然交代了犯罪事实,但侦查员心中的疑惑,依然没有解开:他们和吴发喜素不相识,没有任何冤仇,为什么要杀害吴发喜?在民警的反复审讯下,嫌疑人陈友胜,也就是三个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,终于说出了其中的隐情,他们之所以杀害吴发喜,是受吴发喜的妻子丁太英所雇。

陈友胜的话,让所有侦查员都感到震惊不已。谁也没有想到,杀害吴发喜的凶手,竟然是被他自己的妻子所雇。那么,丁太英为什么要雇人杀害自己的丈夫?他们夫妻之间,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?

其实,早在吴发喜遇害当天晚上,侦查员第一次接触丁太英的时候,就发现她有些不对劲。一般来说,亲人遇害,家属都会悲痛欲绝,会不停地向警方询问亲人的遇害原因、凶手是谁,但丁太英却异常平静,脸上没有太多的悲伤,也没有向警方提出任何问题,只是警方问什么,她就答什么,语气平淡,仿佛遇害的不是她的丈夫,而是一个陌生人。

当时,侦查员就对丁太英产生了一丝怀疑,但因为没有任何证据,只能暂时将这份怀疑放在心里。而现在,陈友胜等人的交代,让丁太英的身份,瞬间从受害人家属,变成了雇凶杀夫的主谋。侦查员立刻赶到吴发喜的家里,此时,丁太英正和吴发喜的家人一起,在刚建好的新房里,处理吴发喜的后事,脸上带着一丝刻意伪装的悲伤。

当民警出示证据,告知丁太英,陈友胜等人已经被捕,并且交代了是受她所雇,杀害了吴发喜的时候,吴发喜的家人们,都彻底愣住了,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。“不可能!绝对不可能!”吴发奎激动地喊道,“他们夫妻俩在一起生活了17年,还有两个孩子,怎么可能是她雇人杀了发喜?你是不是搞错了?”

不光吴发喜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,就连周围的邻居,也感到十分震惊。在大家的印象中,丁太英和吴发喜虽然常年分居,但感情还算可以,偶尔丁太英带着孩子来罗平,夫妻俩也会一起出门,看起来很和睦,谁也没有想到,丁太英竟然会做出雇凶杀夫这样的事情。

丁太英被警方逮捕之后,面对民警的审讯,终于卸下了伪装,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,她哽咽着说道:“我也是被逼无奈,这么多年,我一直遭受吴发喜的折磨,他打我、骂我,我已经被他逼上绝路了,我实在是受不了了……”

丁太英说,她和吴发喜都是贵州兴义人,两人是老乡。1996年,当时只有14岁的丁太英,跟着几个老乡,从贵州老家来到了云南罗平,在一家饭店里打工,负责端菜、洗碗。而当时的吴发喜,正在罗平做狗肉生意,经常给这家饭店送狗肉,一来二去,两人就认识了。

吴发喜比丁太英大3岁,因为是老乡,两人在异地他乡相遇,格外亲切,有很多共同的话题。相处了几个月之后,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,很快就在一起了,并且搬到了一起居住。但当时,丁太英只有15岁,吴发喜只有18岁,两人都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,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虽然在法律上不是合法夫妻,但实际上,已经过上了夫妻生活。

后来,丁太英辞去了饭店的工作,和吴发喜一起,开了一家小餐馆,一起打拼。可让丁太英没有想到的是,在一起仅仅一个月之后,两人就因为一件小事,发生了第一次争吵,争论要不要回家看望家人。也就是这一次争吵,让丁太英看到了吴发喜暴躁的一面,吴发喜因为吵不过她,竟然动手打了她,这是吴发喜第一次打她,也是噩梦的开始。

从那以后,两人之间的争吵,就成了家常便饭,两天一小吵,三天一大吵。每次争吵,吴发喜都会动手打她,有时候是扇耳光,有时候是拳打脚踢,下手越来越重。如果赶上吴发喜喝了酒,那就更可怕了,他会变得更加暴躁,甚至会拿起身边的刀具,朝着丁太英砍去。

丁太英说着,伸出自己的双手,手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疤痕,有的是旧伤,有的是新伤,她又掀起自己的衣服,身上、后背上,也都是密密麻麻的疤痕,触目惊心。“这些都是他打的,”丁太英的声音带着颤抖,“他不光打我,还打断了我的牙齿,这么多年,我身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好的,我每天都活在恐惧之中,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打我。”

为了核实丁太英的说法,侦查员找到了丁太英的家人,向他们了解情况。丁太英的母亲,提起女儿的遭遇,忍不住抹起了眼泪:“英子和发喜,两个人年纪都小,性子都急,脾气也都暴,每次吵架,都会大打出手,我也劝过英子,让她忍一忍,为了孩子,忍一忍就过去了,可我没想到,她竟然会做出这样的傻事。”

丁太英的弟弟丁太祥,曾经在昆明,给丁太英和吴发喜开的烧烤摊帮过忙,他对吴发喜的暴行,更是深有体会。“我姐真的太不容易了,”丁太祥说道,“有一次,他们俩又吵架了,我看我姐被打得太惨,就帮我姐说了几句话,结果吴发喜就急眼了,顺手拿起桌子上的菜刀,朝着我的脖子就砍了过来,差一点就砍中要害,我的耳朵都被砍伤了,差一点就掉了。”

丁太英的家人,都纷纷指责吴发喜,说他经常对丁太英实施家暴,丁太英是被逼无奈,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。但吴发喜的家人,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说法。吴发喜的二哥吴发奎说:“发喜和丁太英,确实经常吵架、打架,但不像丁太英说的那样,每回都动刀子,有时候只是拌拌嘴、推搡几下。而且,吵架也不全是发喜的错,丁太英也有责任,她这个人爱唠叨,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就不停地嚷嚷、骂人,发喜吵不过她,被骂急眼了,才会动手的。”

吴发喜的堂哥,也表示赞同:“他们夫妻俩打架,不是单方面的家暴,而是互殴,丁太英也不是好惹的,发喜打她,她也会还手,也会打发喜,只是发喜的力气大,丁太英打不过他而已。”

除此之外,一些认识吴发喜和丁太英的人,也表示,这夫妻俩的脾气都不好,都很暴躁,经常吵架、打架,有时候是吴发喜先动手,有时候是丁太英先挑衅,两人互不相让。虽然双方家人和熟人,对“是否是单方家暴”存在分歧,但有一点,大家都没有异议,吴发喜和丁太英,几乎天天吵架、打架,两人的关系,早已降到了冰点。

丁太英说,因为长期遭受家暴,她曾经多次去医院治疗,但因为当时太害怕,也没有心思保留病例,所以现在,她已经不记得每次的治疗时间和治疗地点,警方也无法通过病例,核实她遭受家暴的具体情况。除此之外,她也曾经报警求助过,但每次警方赶到的时候,两人的争吵已经停止,吴发喜也会装作很无辜的样子,说只是夫妻之间的小矛盾,警方因为没有发现严重的伤情,也只是调解一下,劝两人好好相处,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丁太英说,她曾经无数次想过,要离开吴发喜,结束这段痛苦的关系。她咨询过律师,律师告诉她,因为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属于同居关系,不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,只要双方协商好,就可以解除同居关系。但问题的关键在于,两人有两个孩子,儿子已经14岁,女儿已经11岁,孩子的抚养权问题,还有两人这些年打拼攒下的财产、房产的分配问题,一直无法协商一致,所以,解除同居关系的事情,也就一直拖了下来。

在案发之前的两三年里,丁太英曾经多次尝试离家出走,试图摆脱吴发喜的控制。2012年下半年,丁太英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在昆明打工的网友,她偷偷离开了家,去找那个网友,本以为能开始新的生活,可仅仅一个月之后,就被吴发喜找到了。吴发喜找到她之后,对她软硬兼施,一边威胁她,如果再敢逃跑,就杀了她的家人,一边又向她保证,以后再也不打她,会好好对待她,丁太英一时心软,就跟着吴发喜回了昆明。

可回去之后,吴发喜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,反而变本加厉地虐待她,下手比以前更重,每次吵架,都往死里打她,丁太英的日子,变得更加痛苦。2013年,丁太英再次下定决心,偷偷从昆明出发,跑到了几千公里之外的江苏盐城,她以为,这么远的距离,吴发喜肯定找不到她,可她没想到,吴发喜竟然真的找到了她,再一次把她带回了昆明。

一次次的逃跑,一次次的被抓回,一次次的遭受更严重的虐待,丁太英的心里,渐渐充满了怨恨和绝望,她觉得,自己这辈子,都摆脱不了吴发喜的控制,唯一的办法,就是让吴发喜彻底消失,这样,她才能获得自由。

而陈友胜,就是丁太英在2014年上半年,在网上认识的网友。陈友胜是昆明一家KTV的保安,没有结婚,比丁太英小4岁,性格比较温和,很会说话,也很会照顾人。两人在网上聊了两三个月之后,就见面了,见面之后,两人一见钟情,很快就发生了关系。

丁太英说,陈友胜给她的感觉,是温暖和安全感,这是她和吴发喜在一起这么多年,从来没有感受过的。因为常年遭受吴发喜的家暴,丁太英变得十分敏感、脆弱,而陈友胜的关心和照顾,让她找到了情感的依靠,她把自己所有的委屈和痛苦,都倾诉给了陈友胜,对他无比信任。

陈友胜说,他知道丁太英的遭遇之后,也很同情她,曾经劝过她,让她不要再忍了,实在不行,就再次离开吴发喜,找一个地方,安安稳稳地生活。可丁太英却说,她已经逃不掉了,吴发喜不会放过她,除非吴发喜死了,她才能获得自由。

2014年5月份的一天,丁太英突然找到陈友胜,眼神坚定地对他说:“你帮我教训一下吴发喜吧,把他整残废,让他再也不能打我,我不会让你白帮我的,我会给你钱。”陈友胜一开始还有些犹豫,他知道,教训人是违法的,但架不住丁太英的苦苦哀求,再加上两人的情人关系,他最终还是答应了丁太英的要求。

丁太英说,为了让陈友胜帮她教训吴发喜,她先后给了陈友胜块钱,再加上平时给陈友胜买衣服、吃饭的花费,一共给了他3万多块钱。而在两人预谋教训吴发喜的这段时间里,吴发喜对丁太英的虐待,变得更加严重,这也让丁太英的怨恨,越来越深,她心里的想法,也渐渐发生了变化,仅仅是把吴发喜整残废,已经满足不了她了,她要让吴发喜彻底消失。

丁太英说,有一次,她和吴发喜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,吴发喜情绪激动之下,对她说:“我迟早要把你捅死!”虽然不知道吴发喜说的是气话,还是真的有这个想法,但这句话,彻底击碎了丁太英最后的希望,也让她下定决心,要雇人杀死吴发喜。

于是,丁太英再次找到陈友胜,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,让他不要再教训吴发喜,而是直接把吴发喜杀了。陈友胜一开始很震惊,他觉得丁太英太疯狂了,但他又难以拒绝丁太英,一方面,他欠丁太英的钱,另一方面,他也确实对丁太英有感情,不忍心拒绝她的要求,最终,他还是答应了。

2014年9月初,陈友胜带着一个朋友,从昆明赶到了罗平,按照丁太英提供的信息,找到了吴发喜修建新房的工地,开始寻找下手的机会。丁太英把吴发喜的作息规律、平时的活动范围,都详细地告诉了陈友胜,并且在这期间,两人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,通过QQ聊天,沟通作案的细节。

警方后来调取了两人的QQ聊天记录,里面的内容,清晰地记录了两人预谋杀人的全过程。2014年9月1号凌晨4点50分,丁太英给陈友胜发信息:“你一定要注意安全,怕吴发喜身上有刀,别的我不管,你一定要平安回来。”紧接着,又发了一条暧昧的信息:“我就不多说了,亲我爱你,下次我就不叫亲爱的了,你是我最爱的老公。”

9月7号下午,丁太英给陈友胜发信息:“老大,晚上可以干活了,目标来了。”9月8号上午10点多,丁太英又发信息:“他人到地方了,有机会就做了,时间耗长了不好,两天内干了回来,我也好安心做生意,平安归来。”除此之外,还有很多暧昧的信息,字里行间,都能看出两人的情人关系,以及丁太英雇陈友胜杀人的决心。

可第一次赶到罗平之后,因为吴发喜的新房里,有很多工人在干活,人多眼杂,陈友胜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,待了几天之后,只能无奈地返回了昆明。但丁太英并没有放弃,她一次次地催促陈友胜,让他尽快动手,早日帮她摆脱吴发喜的控制。

2014年9月20号下午,陈友胜又约了两个朋友,也就是刘增明和陆海龙,一起从昆明赶到了罗平。刘增明和陆海龙,也是在昆明打工,平时游手好闲,没有固定的工作,陈友胜找到他们,许诺给他们一笔钱,让他们帮忙一起杀害吴发喜,两人贪图钱财,就答应了。

三人赶到罗平之后,在吴发喜新房附近的那家快捷酒店,办理了入住手续,然后就开始蹲守,寻找下手的机会。9月21号凌晨2点多,趁着夜深人静,工地里没有其他人,三人悄悄潜入了吴发喜的工地,来到一楼,看到吴发喜正躺在床上熟睡,于是,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,对吴发喜实施了袭击。吴发喜被捅醒之后,进行了短暂的反抗,但因为寡不敌众,再加上凶手下手狠毒,最终还是被杀害了。作案之后,三人慌慌张张地从工地跑出来,按照事先约定的路线,返回了酒店,随后,又分开离开了罗平,返回了昆明,本以为能逍遥法外,没想到,还是被警方迅速抓获了。

陈友胜归案之后,面对民警的审讯,一脸后悔地说道:“我现在真的很后悔,我不应该答应丁太英的要求,不应该参与杀人,这件事,本来就跟我没有关系,可我一时糊涂,就犯下了这么大的错误,现在说什么都晚了,我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。”

2015年3月12号,丁太英、陈友胜、刘增明和陆海龙,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被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案件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在法庭审理期间,丁太英一直辩解说,自己是因为长期遭受吴发喜的家暴,忍无可忍,才会雇人杀害吴发喜,她并不是故意要杀人,只是想摆脱吴发喜的控制。

丁太英的代理律师,也为她进行了辩护,律师提出,根据2015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共同发布的《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》,长期遭受家庭暴力,在激愤、恐惧状态下,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,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,而故意杀害、伤害施暴人的,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,可以酌情从宽处罚;如果手段不是很残忍,情节不是很恶劣的,甚至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。

律师认为,丁太英长期遭受吴发喜的家暴,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,她雇人杀害吴发喜,是被逼无奈,属于激愤之下的行为,施暴人吴发喜,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的过错,希望法院能够酌情从宽处罚,对丁太英从轻判决。

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,经过开庭审理,仔细核查了案件的所有证据,最终认为,这起案件,虽然是因为丁太英遭受家庭暴力引起的,吴发喜在案件起因上具有一定的过错,丁太英可以酌情从宽处理,但丁太英、陈友胜等人,故意非法剥夺吴发喜的生命,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,而且,这是一起典型的雇凶杀人案件,性质恶劣,手段残忍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

法院认为,丁太英是雇凶杀人的主谋,她主动提出雇人杀害吴发喜,并且提供了吴发喜的相关信息,支付了作案费用,在案件中起到了主导作用;陈友胜作为被雇者,积极组织人员,实施杀人行为,也是案件的主谋;刘增明和陆海龙,受陈友胜邀约,参与杀人行为,在案件中起到了辅助作用,属于从犯。

根据四人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情节、社会危害性,以及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,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判处丁太英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;判处陈友胜死刑;判处刘增明无期徒刑;判处陆海龙有期徒刑15年。一审判决作出之后,四人没有提出上诉,判决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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