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第一次庭审(2/2)
“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及其身份有无异议?”
“没有。”“没有。”
“龙海区人民法院临时法庭,依照苍黎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,今天在本庭公开审理原告马媛诉被告诸葛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。”
“本案由法官满荣,也就是我本人来审判,刀笔吏王宇担任法庭记录。”
“下面进行法庭调查,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并对起诉状进行补充。”
“好的,尊敬的法官,首先对于诉讼请求部分,原告需要增加。”黄晓秋瞥向诸葛徽音,嘴角略微翘起:“增加一个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”
其实她早在昨天就向法院提交申请了免交诉讼费,但审批时间至少需要三天。
这时拿出来明确一下,也是为了给“对手”制造一点小压力。
黄晓秋打开手机,照着自己昨夜写好的稿子来读。
前面的部分尽是一些赔偿条款,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营养费等,合计136419.3元。
啪!
满荣一拍桌子,有些不悦地出口提醒道:“原告代理人,请立即宣读同本案相关的事实和理由。”
他的声音不大,却令黄晓秋心跳骤快,后者不敢再多啰嗦,连忙跳到“事实”部分,埋头宣读。
“光宁元年正月廿二日9点半左右,也就是昨日,在虎山公园机车道南边,被告诸葛镜突然窜出来将原告马援撞倒......”
黄晓秋的说法基本照搬那两名警察的笔录,只是把“相撞”稍加修改,将诸葛镜说成了“撞人方”。
她的话可把诸葛一家给气坏了。
除了没啥脾气的诸葛镜,他的妻子和明月明亮姐弟俩都对黄晓秋怒目而视,恨不得冲上去撕烂她的嘴!
马千里和千里爸爸用手遮住了半面,不敢抬头见人。
只有瞎眼的玉华姑姑稳坐钓鱼台,脸上看不出喜忧。
“法官,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宣读完毕。”
黄晓秋挑衅般地看着诸葛徽音。
诸葛徽音搁在桌上的拳头用力攥紧,手背上凸起一根根可怕的青筋,仿佛手里的白纸就是对方的脖子——她要将其活活掐死!
“被告,被告!”
满荣喊了两遍,诸葛徽音的心神才从激愤中□□。
在法官的示意下,她拿起来文件开始陈述事实...以及反驳对方的部分观点。
“原告所说的,是被告撞了她,但事实完全相反,”诸葛徽音逐渐进入了状态:“我丈夫...被告是在下车后立即与原告发生碰撞,这是当事人双方都认同的。”
“而被告在警局的笔录中,清楚写到‘我站在车的左前门,那位小姐倒在我的左侧,大概有60公分的距离’,假设是被告下车时撞人,那么原告倒地的位置应该是被告的正前方或偏向左方,绝不可能在左侧,更不可能有60公分距离!”
诸葛徽音言辞确凿:“只可能是原告撞向被告,才会倒在左侧!”
她扭头望向满荣:“法官,我申请调取笔录。”
满荣同意了这个请求,传呼警局警员带上笔录原件。
“法、法官......”
出庭的是给诸葛镜做笔录的两名警察,他俩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。
满荣皱了皱眉头,上身前倾,目光中透出一丝威严:“请你们立刻拿出笔录原件!”
此话一出,两名警察扑通跪在地上,右边那位哭丧着脸说道:“笔录原件...笔录原件丢了......”
诸葛徽音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,她呆呆地看着这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“人民公仆”,嘴巴微微颤颤,无法吐出半个字。
另一边的原告方,黄晓秋也是一副惊讶的表情,好像对此根本不知情。
唯有坐在旁听席上的马千里知道,因为......
笔录就是他偷走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