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(2/2)
……
十二年前,原野。
萧一凡念完初中便不打算继续上学了。家里没什么钱,他自己成绩也不好,就索性直接去他母亲所在的夜店打工。他不做陪酒的少爷,只是普通的服务员。
原野的娱乐色-情产业特别发达。大大小小的夜店聚集在一个街区内,每到夜晚,一整个街区都是一片灯红酒绿,甚至有外地人专程赶来体验这边独特风情和特殊服务。萧一凡的母亲年纪大了,生意不太好,来的新客人不太乐意点她,只有一些熟客仍然有感情,会照顾一下,她每个月差不多只能领基本工资,日子过得很拮据。这也是萧一凡不想继续念书的主要原因。他母亲不想再给他钱上学了。
那个时候当地警局也会有一些扫黄行动,不过不会像现在这样彻底不给人活路。扫黄行动一般几个月来一次,执法队的人会把客人和小姐一起拉进局子里,蹲个一两天,然后等夜店老板来交钱,就又能放人回去了。像薅羊毛一样,为了更可持续地发展,羊是不会被杀掉的。
萧一凡就是在一次扫黄行动的抓捕中,遇到了那个纠缠了他整整两年的男人。
萧一凡本来就是一个端酒的服务生,一眼看上去就没成年,一般是不会被执法的人抓回去的。但是那个男人却拷了他。
“非法招童工啊,这是。”
“……”
“几岁了。”
“十四。”
“看不出来。你家父母呢,怎么会让你在那种地方干活。”
“我没有父亲。我妈……在里面。”
“嗯?”
“被你们一起抓了。”
“扑哧——”男人发出一声笑,“这么巧,母子一窝端。你妈叫什么名字。”
“萧红梅。”
“行啊……回去吧。带着你妈一起走。”
“啊?”萧一凡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简单就放了他。
“走啊,你妈那边我去说。直接放个人,很简单的事。你家住哪儿?”
“月见路26弄。”
“去吧,小孩。有空请我吃顿饭,还我这个人情就成。”
……
有些恶人,他们长了一副好人的脸,做着好人会做的事。他身边的人无不夸赞他良好的品行,赞美他是一个对家庭负责、工作可靠的优秀人类。
萧一凡后来醒悟。只有脱了皮,才能知道人群中谁是人渣。人渣的皮有时会和普通人一样,有时反而会比普通人要更耀眼。他后来也学会了给自己织人皮,世人的双眼大多是瞎的,他们永远只看得见别人想让他们看到的东西。他只要披上自己精心编织的皮,他们就会围在他的身边,按照他的心意,做那些他希望他们做的事。
愚蠢,又瞎。就和当初的他一样。
……
萧一凡觉得男人是个好人,他和男人在家附近碰了几次面,男人请他吃饭,关心他为什么不上学。
萧一凡对男人的好印象中断在他第一次带男人去自己家的那一天。
时间已经过去很久,萧一凡对于他十六岁前人生里发生的事情,其实已经忘得差不多了。人的心理是很脆弱的,为了保证心理的健康,大脑的记忆系统会有一套自我的保护机制。它会自动忘记那些特别痛苦的、使人崩溃的回忆。
可是有些细节、有些瞬间,却会残留在最深的潜意识里。它们就像一首曲子里的几段小节。大脑将整个曲子都丢了,却留下了这样一部分小节,这些小节就在人脑里像卡农一般,不停地重复,重复,重复。
3·2·1·7,6456-456-56-7656,3·2·1·7,6456-456-56-7656。
那是一个阳光特别好的下午。萧一凡没有排班,那个男人有调休,萧一凡的母亲也去夜店上班了,他们家里没有人。
萧一凡和男人一起吃完中饭,不知道该到哪里晃。于是萧一凡就邀请男人,“来我家坐坐吧。”
“好啊。”
那个时候他十四岁,他不知道原来哪怕是同性的长辈,也是不能邀请对方来自己家,与自己单独相处的。
3·2·1·76456-456-56-7656。
那天的阳光实在是太好了。太阳光透过窗户玻璃,在老旧房屋的斑驳墙壁上映下一大片金箔般的印记。原本阴暗破败的屋子都显得金碧辉煌了起来。
萧一凡从此开始讨厌所有阳光灿烂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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