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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莱斯特的日常记事 灾变历法98年焚月19日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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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我把金冠给了巡林人,换来一把餐刀。

把斗篷和农夫换了顿粗劣的农家饭食。

把佩剑和牧羊女换了碗羊奶。

在农夫家的时候,农夫说”不劳动者不得食“。但我既不会种田又不会牧羊。我来到城里,看见有个穿袍子的人,手里牵着一根锁链,锁链上穿了五六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小孩,有男有女,有粉皮肤的法瑞亚人,有当地铜色皮肤的人,还有北方穿兽皮的野蛮人。

当时的我觉得他们肯定是罪犯,不然不会被锁链锁起来。我上前去问打头的人,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孩童罪犯。

城里人见到衣衫褴褛的人,脸都是昂到天上去的。然那人见我面黄肌瘦衣不蔽体,反倒露出和善的神色来。那人问我,吃过饭没有,肚子饿不饿。肚子饿的话,就和他一起去吃饭。

那时我饿极了,没有想什么,就跟了他走。然而那并不是什么好人,而是个人贩子。他把我和那五六个孩子一同卖到了尼秘雅城,受训成为尼秘耶尔刺客。我大概得感谢众神,那家伙没把我卖给什么贵族,万一那贵族认出我来,再把我卖给茹安特公爵换赏钱,那就彻底完了。

我六岁开始习武,当时是宫廷卫队长扎恩侯爵来教我,他那膘肥体壮的儿子是我的陪练。有这样的基础,尼秘耶尔的训练对我来说并不难。我以为日子就这样凑合过了,日复一日的训练,疲劳和贫穷把我的心志消磨殆尽,只想着多抓几个叛逆法师要点赏钱,全然不在意什么复国了。

唯有见到苏姆的时候会去想,啊,如果我还是个王子,他是不是就会多看我几眼?

我也不知道。我听说苏姆的家族在他的国度十分显赫,具体如何显赫法,我也想象不出来。但诚然,我已经不是,也永远不可能是王子了。

但当刺客也有当刺客的好。比如

说我可以拿捏好力道,把他击昏,带回我的居所,把他藏起来,等他醒来以后不会有任何后遗症。

对,从此后,这家伙就从世界上消失了——只存在于我的地下室里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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